市规划城管执法局
第21届中国(三门峡)国际黄河文化旅游节
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第21届黄河文化旅游节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展示我市美丽整洁、和谐宜居“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良好形象。按照组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和市容秩序组的工作部署,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集中整治、疏堵结合、规范引导、强化监管的思路,针对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使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保民(局 长)
副组长:刘国泰(调研员)
副组长:刘国泰(调研员)
石旭民(调研员)
刘振国(副局长)
赵文杰(副调研员)
成 员:荆治国(办公室主任)
刘振国(副局长)
赵文杰(副调研员)
成 员:荆治国(办公室主任)
赵拴民(市容科科长)
赵少刚(环卫科科长)
范俊稳(户外广告科科长)
李纪林(环卫处处长)
王苏强(宣传科)
王 博(法规科)
杨 海(第一执法支队负责人)
高 玮(第二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建民(第三执法支队支队长)
宋卫东(第四执法支队支队长)
员连国(第五执法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后勤保障等工作;
市容科:负责执法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环卫科:负责指导督促环卫处及两区环境卫生治理(包括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景区道路、门前三包)等工作;
法规科:负责法律指导,案件审核等工作;
户外广告科: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设置情况的摸底排查,节会期间公益广告的安排等工作;
环卫处:负责市区尤其是会场周边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宣传科:负责节会期间的各项宣传报道,信息收集等工作;
各执法支队:负责各自辖区内整治的前期排查及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等工作。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1日至4月25日)
各执法支队、环卫处要对本辖区内需整治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底数,为集中整治提供详实资料,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进行宣传,使广大商户、市民理解支持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综合治理阶段(4月26日至5月15日)
各部门组织人员,按照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任务分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文明执法,严管重罚,掀起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高潮,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在此期间巩固前段时期工作成果,继续搞好整治工作的深化提高,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
四、具体任务分解
(一)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整治
具体实施:由市容管理科负责指导,各执法支队具体落实。
(1)治理市区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店外经营。5月10日前全面取缔崤山路、黄河路、上阳路、六峰路、五原路、甘棠路、河堤北路、虢国路西段等重点路段,黄河路百货楼及湖滨广场区域、虢国路虢翠园市场、永兴街市场、植物园李家窑市场、东风市场、火车站、职业技术学院周边、涉会宾馆等重点区域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并加强日常监控,杜绝摆摊设点现象;对各次干道、支道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要进行规范治理,疏堵结合,严禁随意摆摊设点。
(2)建立早市、夜市经营管理台账,并根据早市、夜市管理有关规定,严格监控出市闭市时间、划线规范经营、配备垃圾、泔水容器,推广使用无烟烧烤和铺设防油毡。同时,安排人员错峰值班,加强早市、夜市管理力度,不断规范早市、夜市经营秩序。
(3)对暂不具备取缔条件的公园路、大岭北路、经二路、春秋路等马路市场按要求进行规范,划定摊位标线,固定执勤人员,做到摊位摆放整齐,卫生清扫保洁良好,
(二)环境卫生整治
具体实施:由环卫管理科负责指导,环卫处具体落实。
(1)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市区主次干道每天“两清扫、全天保洁”。重点对节会现场周边、城市出入口、涉会宾馆及通往节会现场的主要通道等部位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确保文博城等会场周边重要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5月10日前对沿街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设施及时增补、修缮、清掏、擦洗,确保设施及果皮箱周边地面干净整洁;
(3)加大垃圾清运力度,主次干道两侧、城市进出口的卫生死角彻底清理,无杂物,垃圾在早7点前全部清理干净,白天无暴漏垃圾,居民区垃圾点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
(4)5月10日前对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和清洁,公厕内外干净整洁,达到“五无四净、一明一通”。
(三)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整治
具体实施:由户外广告管理科具体指导,各执法支队配合落实。
1、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封闭雨搭、前沿的,未经审批或超出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
2、对画面陈旧、破损的、空缺的,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户外广告业主单位对市区各类大型户外广告亮化设施进行检修,按时开启城市亮化灯光,确保节会期间按规定开启亮化。对设置位置不合理、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对超出审批期限的户外广告督促补办手续。对市区沿街陈旧、破损的门头牌匾、墙体广告,督促限期更换,对设置不合理、影响市容观瞻的广告予以拆除。
3、对条幅标语、灯箱广告,除组委会要求张挂的以外,一律在5月10日前予以取缔。
(四)小广告、洗车?。ǖ悖?/span>整治
具体实施:由市容秩序科具体指导,各执法支队配合落实。
1、对市区乱贴乱画、乱涂乱喷的城市“牛皮癣”广告,各执法支队要安排执法人员带领协管员,市容科督促广告公司在5月10日前组织人员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路段进行全面清除,并做好保持工作。
2、对存在污水漫流的洗车?。ǖ悖?,由各执法支队督促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严管重?;蛴枰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环卫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治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执法支队、环卫处和相关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做到顾大局、讲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宣传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和要求,强化市民爱护并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意识和责任,形成人人维护城市形象、人人参与身边环境整治,共同为旅游节营造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督查,强化考核。市局不定时对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在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对于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影响到整体工作效果和整体进度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具体人员责任。
